一 博士生资格考试之后,我一边恢复野外观测,一边却有点魂不守舍。似乎有些纵容自己每日的天马行空。不经意时,仍旧会叹一下美国的生活。试图去描述时,发现总是会开始于罗列,是琐事,却又常常是之前不曾经历意料之外的琐碎。终于给自己弄了辆新车,但愿从此路途顺利。 二 答辩委员会的一位卡尔老师人真好。资格考试结束后给我发邮件,问我可否愿意去他们那里学习一星期。因为我博士论文的一部分要用他们的一个生态模型,他建议说去他们那里工作一星期应该会帮助比较大。我自是感激万分,满满期待。 三 终于去了,在一大片森林里,手机信号全无,我却是真心喜欢那样的安静。 到了好些天,卡尔却一直在外出差。模型用得并不理想,了解了很多背后的问题,我甚至有放弃的念头,觉得象游戏。 最后一天,卡尔回来了。给他汇报了一下我之前在野外的工作进展,和这个星期做的简单的结果。因为他的认真,我放弃了那想放弃的念头,决定还是要好好琢磨。 然后他领我去他们的观测点参观,还给我讲了他这两周在忙的工作。 其中的一个项目体力消耗特别大,在全美选了9个地理位置和气候条件有代表性的地方,放置一些同位素标记的火炬松木,用来测木头的降解速率。这些不是要讲的关键。关键点是这个项目从现在开始,要做50年。 我问起这个项目会持续多久时,他大笑着说,到时候我肯定不在了。我也笑着回应,连我都不知道我还会不会在。 真心喜欢这位老先生。或许不能再称其为老,因为我也不再年轻了呵。 四 标题与内容大概无关,只是偶然看到了这句诗,似乎心情上有些对应,于是直接敲了下来。
新奥尔良匆匆一瞥并走马回忆
1/31-2/4/2011 New Orleans, AmeriFlux meeting 因为是开会,其实并没有在新奥尔良逛什么,只在第一晚去那里著名的French Quarter走了走,一直到密西西比河边,再就是机场到旅馆来回的路上。因为太久没有去陌生的城市,也就很久没有以一个旅行者的身份去旁观,所以这一趟即使连蜻蜓点水都算不上,却从心里又荡出些旅行时的心情,有些小兴奋和小怀念。 从新奥尔良的名称我自想象这里一定是法国人移民美洲时到达的地方,或者他们就来自奥尔良,或者是法国人为了纪念奥尔良之战而取名。在网上搜索,原来是纪念奥尔良公爵,反正怎样也都是和法国奥尔良连着的。也因此到处可见法国王室的百合花饰徽章。 从地图上可以看到,新奥尔良是密西西比河流入大海前的最后一站。河流经过的城市总是会因为这水流生出些特殊的东西来,有美好也有痛苦。走在街头,两旁的老房子外观设计和材质与家乡的老房子自然不同,可是有一种结构和功能却是相似的。应该是地处南方又近河近海的缘故,这里雨水很多,所以老房子的二层通常有伸出的阳台或是比一层凸出些许,这些阳台或凸出正好在一楼形成一个遮雨走廊。走在其中就想起家乡的老城里的老木房子,也是这样的遮雨廊,无论晴天雨天,一样可以不打伞行走,一样可以随意与邻里聊天。我猜这种结构在多雨的城市应该都可以看到,因需要而产生的设计大概不会有太大地域的差别(刚巧这两天看到有人提广州的骑楼,大概就是指这一类建筑,日后再做了解)。 到的第一天晚上,在比萨店买比萨的时候和一位黑人大叔聊天,问我上学学什么专业,我说森林,研究树的。然后他就和我说,你从哪儿往哪儿走那儿有很多大树哟。我其实没太听明白说的哪里,但是这种感觉很好不是么?你和人说,你研究的那些东西就在身边,在世界每个角落都触手可及,于是每个你遇见的人或许都可以告诉你在哪里哪里就可以找到它们,也许你愿意去看看。 在靠近河边,在某些非市中心的地带,都可以看到许多大树。在南方那样温润的城市树大是很正常的,因为生长季长。大概也是因为湿润的缘故,很多树的树干乌黑乌黑的,茂密树叶的绿色在湿气浸润下显现的光泽是安静的。就好像在北大校园,我喜欢雨天过后南门的那几排大槐树,乌黑的树干和被雨水浸润的羽状复叶,小叶片重重叠叠,便是这样的安静又灵动。 越接近河边,雾气越浓重。那种湿润让我想起每次坐火车回家,经过九江时正好是清晨,远远地就看见白雾笼罩下的城市。火车穿过长江时,即使车窗紧闭着却也仿佛能嗅到晨雾的味道。 到了河边,只看见岸边近处的水面,中间有沙丘,沙丘的边境以及另一边的水面被黑暗笼罩着,所以也不知道流过的密西西比河道在这里究竟有多宽。会议的后几天我也没有想着要在白天再来看一眼。 在黑夜里凝望水面的感觉是奇特的。98年大学毕业后从上海坐游轮去舟山,是我第一次见大海。我在半夜去到甲板上看海面,那样的黑洞洞对我似乎有种无法抵挡的引力,象是要幻化成一个巨大的漩涡将我卷入其中,我甚至在一瞬间觉得身不由己要纵身跃入。对黑夜里河流的感觉倒没有这么强烈,但总有种未知的怯怯。04年去甘南川北,兰州是行程的第一站,傍晚我往黄河边去,在黄河母亲的雕像边徘徊,一直到黑夜降临才离开。黑暗下凝望水面的怯怯或者与那时独自旅行对安全的顾虑纠缠在一起,又或者还有对未来的不安。如今不安渐渐淡去,也很久没有独自旅行,但那种怯怯仍旧清晰难忘。 想起新奥尔良曾经遭遇的飓风和水灾。出发之前就想是否会看到灾难留下的痕迹。在网上看见有人写的游记里提到越远离市区看到的是一栋栋人去楼空的房子。我在黑夜里什么都看不到,French Quarter的热闹更是掩盖了所有。只是在后来坐有轨电车时在离市区稍远的地方看到的房子有些破旧。因为太晚,也不知是真的无人居住而破旧,还是也许是穷人居住的地方。不知在河边的某处有没有什么纪念碑纪念05年Katrina的灾难。于是又想起哈尔滨的防洪纪念碑,纪念1998年洪水带来的灾难和所有人的努力。只是一瞬间想起曾经到过那里,也是黑夜里路过。这些年不断的大灾难,让人几乎忘了早年的那些。我们虽不能总陷在过往的灾难里,只是,有些忘记是为了减少未来的灾难努力,还是仅仅因为麻木了? 去往河边的路上,还看见街边坐着些或胖或瘦的妇人和老头,小茶几上点着昏黄的蜡烛,很纳闷难道有在冬日里这样出来纳凉的么?返回的途中,凑近一些才看到他们面前放着的小板子上写着看手相。新奥尔良也算是有巫术的传统,名字叫作Voodoo,我知道的大概就是与我们扎小人施诅咒还有阴阳界通灵一样。在街边时不时就能看见挂着Voodoo牌子的小店,只是卖些小礼品,已经成为旅行参观的一部分。真正的Voodoo大概都隐藏着,同行的师兄开玩笑,也许就在那些小店里厚厚的门帘背后。 新奥尔良还有个不同处是他们的墓地。西方人的墓地基本都是只见墓碑,新奥尔良却是和国内的老墓地很象,是筑在地面上的坟墓。从宾馆去机场的路上,路过很大的一个墓园,不知是那些著名墓地中的第几号。这种不同并非因为什么宗教或文化,只是因为新奥尔良的低地势,为了避免潮湿而选择了这样的墓葬。事死如事生,虽然秦始皇是做得过于极致了,但大概人都有这样祈求平安的心愿,无论在地球的哪个半球。 ————————————————————- 我一边读文献,一边断断续续地写,却不想呜哩呜噜写了这么长。很多从前走过的地方没有写游记,这次东拉西扯地串出一堆来,所以想了想就叫走马回忆,似走马观花,却也有白驹过隙的感叹。 这一趟开会,城市看了一角,报告听了一堆,人也遇见一群,大概都可以写写。游记是自我的,最好写,会议和人以后慢慢写。谁知道我是不是又在开空头支票呢。接着准备我的博士生资格考试去,一颗老心天天颤巍巍的。 忽然又想到,那个墓葬会不会是担心污染地下水的原因呢?这个解释真是scientific….
忘乎所以
拿到kindle DX,兴奋了大半个晚上,它实在太好了,虽然有点贵。。。。 最新版增加了一些功能,用起来更舒服了。 转一篇关于ipad和kindle对比的文章,有些东西写到了点上,就是有点长,呵呵。文章写在ipad上市前,所以请忽略第一句话。。。。 但愿明天的考试不要挂掉。。。。 原文链接:http://my.donews.com/leonz/2010/03/22/ipad与kindle之争/ iPad与Kindle之争 没过几天,iPad就要上市了。这些天有关iPad的各种说法不绝与耳。不知道是否是因为它本身没有多少可说之处了。老是听到的一个说法是iPad一出来,Kindle之类的电子书就会死无葬身之地,不过三年,会成为静悄悄的历史了。 就笔者看来,这两者有什么好争的呢?从某种意义上来看,这两者是兄弟,他们都是要和其他对象来争。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这两者又象是不完全搭界的兄弟。 iPad长得很炫,显示也是绚丽多彩,对于你的轻柔扶摸还能及时响应,仪态万方。能上网,能看书,能看电影,能……几乎啥都能干吧。它的兄弟Kindle呢,则是长得白乎乎单调透顶,显示也是非黑即白。更不能令人忍受的是,它每次翻页,组成每页显示的电子墨水胶囊兄弟们就像齐刷刷喊口号,一起做集体操转身一样,奇慢无比。从这些特性上来看,这两者有啥好争的呢?根本没法比嘛。 其实iPad在没出生之前和就Kindle争上了,因为它的老爸乔布斯先生几年前就对刚出生的Kindle作了预言,说这个孩子要死的,完全搞错了,因为美国人现在不看书了啊,整一个专门为看书服务的东东出来一定没前途。后来看Kindle好象还不错,有人要,乔布斯先生又说了,这东东只能好一会儿,因为这是个单一功能的玩意儿,你想现在谁还想要一个只能有单一功能的电子玩物啊。最后两年一过,看Kindle虽然功能单一,卖得还挺好,这乔布斯先生又说了,卖得好?哪儿卖得好了?哪家卖得好的人不是紧赶着招摇自己卖了多少多少?你有听说过Kindle的老爸贝佐斯先生告诉你Kindle卖了多少多少吗?没有! 后来有人说,乔布斯先生是放烟幕弹的大王,一旦他拚命贬低一个产品的时候,那就是他要整出自己的东东与此相争了。这大概就是iPad与Kindle相争的历史渊源了吧。 Kindle之类的电子书阅读器由来已久,如果以第一个商品化的电子墨水阅读器SONY的Libre来说,是早至2004年的事。就是以第一个在国际市场上能买得到的电子书阅读器SONY的阅读器来看,也是早至2006年初的事。实际上在2007年底Kindle出来之前,根本没有多少人关注这个市场,远远比不上iPad未出先红的热度。那么为什么自Kindle之后,这样的一个电子器件会逐渐引起市场的关注,以至于象iPad这样的大众宠物出场之前,其粉丝都要振臂高呼,打倒Kindle呢?显然不是因为仅仅是电子墨水技术遭人嫉的原因。 Kindle的成功,是因为它与之前的电子书阅读器不同。亚马逊不仅为它准备好了真正的电子书库(再也不是二、三线的图书,而是你真正想买的畅销书),也给Kindle加上了3G的翅膀,使它能独立的完成买书、下载、阅读的任务,使它成为一本真正的“电子书”。从此以后,Kindle卖得挺火,可它卖得火的背后是另一个卖得火的市场,那就是电子图书。在Kindle之前,电子图书的个人消费(B2C)市场可以说是在全世界都可以忽略不计。除了很小的部分B2B市场外,传统印刷图书市场与数字世界是绝缘的,图书市场受到因特网的冲击远没有报纸与期刊那么大。然后,Kindle来了,它以史上最能模拟书的外形、视感及商务模式连通了从出版到消费的整个业务链,使得电子图书的个人消费与Kindle的销量一样井喷,这个大家去查一查IDPF的数据就知道了。还有统计说,“Kindle用户购买的图书量是其不拥有Kindle之前的2.7倍”。从这个数据也可以看出,Kindle的用户原来以前就是买纸质书的,有了Kindle后,反而促进了他们的图书消费,只不过现在买的是Kindle版的电子图书。 好了,我们说到Kindle的用户,有一个统计说,Kindle的用户中70%以上超过40岁,50%以上超过50岁。另外一个统计说,Kindle的客户群平均年龄落在35-54岁之间。可以说Kindle的用户是年龄偏大,一般属于本来就是Heavy Reader的那批人(所以他们才会买更多的书)。因此他们才会接受单调单任务单功能,且只适应线性阅读的Kindle阅读器。这些人多半是数字时代的移民,这和iPad的用户群应该有很大的差异吧?两者的客户群有重合,但更多的是差异吧?因此,两者的客户不同是显而易见的事实,这叫一不争。 说到书,Kindle的设计前前后后围绕的就是一个字:“书”。Kindle的设计就是围绕着如何像书,如何模拟看书的感觉,如何让人买书方便(3G),如何让电子书更吸引人(包括畅销书,包括价格策略),凡此种种。甚至还有为了更象书,而故意牺牲一些额外的功能,比如贝佐斯说当时故意不做通话能力(国内的厂商似乎不太认同)等等。反观iPad呢?完全两回事。首先它是一台电脑,或者说有点象Kindle这样的移动设备的平板电脑。但无论如何,它还是一台全功能的电脑。如果你只是看书,希望在电子器件上找回看书时的宁静安详与舒服的视感,这些在iPad上是找不到的。反之,如果你有一台5寸的MID,但你不满足,希望有更大的面子来上网与看视频,那你肯定会选iPad。因此在产品定位上,这两者也是截然不同的。这叫二不争。 其三,虽然说亚马逊公司的Kindle非常成功,还说是有史以来亚马逊上销售量第一的商品与圣诞礼品。但其实有公司预测它08年也就是50万台的量(全怪它08年圣诞卖断货,因此没有更好的成绩),09年两个新品一出,高速发展,但撑死了一年也就是300万台的量(可能还没有)。反观iPad,预售的前两个小时,就是5万台,预售第一天,就是12万台。李开复当初报料iPad时,说苹果自己预估iPad第一年销量是一千万台。你看,这两个没法比啊。iPad在这上面赢Kindle是天经地义,胜之不武。因为这两个产品面对的市场区隔是完全不同的,一个是大众市场(mass market),一个是小众市场(segment market)。这叫三不争。 第四,Kindle阅读器采用的是eInk技术,这是一种新型的采用反射光的显示技术。我们人眼平时看到的自然界,百分之九十九采用的是这种显示技术吧?(开个玩笑)因此这种显示技术更是合乎人的视觉,合乎技术发展越来越人性化的自然规律(这还不说它未来可以采用可挠背板,更像传统纸张的感觉)。此外,这种技术另一种最大的特点是它的低能耗,这又合乎今后几十年低碳生活的主旋律吧,因此个人认为这种技术未来有很大的发展前途。当然这种技术本身处于导入期,将来发展的潜力很大,彩色与动态影像能力都在发展中。也许过不了三年,现在的Kindle已经如恐龙般。新的阅读器可以长得五彩斑斓、影像万千了,但这绝不是因为iPad将它打败了,而是Kindle自己的长大,就如少女十八变一般。所以,总体上Kindle代表的是未来非常有前途的技术。而iPad呢?显示技术?平板电脑?触摸?它的组合虽然不错,产品特性也不错。但实在是看不出这东东有多少乔布斯声称的革命性变化。所以,两者在技术特点,走向上分道扬镳,这叫四不争。 我们知道Kindle的成功恰恰来自于乔布斯所嘲笑的没人看书的理由。Kindle的成功与其说是一个阅读器的成功,还不如说是传统图书向电子图书转移的商业模式的成功。iPad虽然在产品发布会上无多少令人觉得惊艳之处,反倒是专门开设的一个iBook Store令人有些惊讶。原来的App Store上不是已经有许多的Book App了吗?并且09年9月Book App已经成为它家App Store上排名第一的一类应用啊。它还要将此单列足可见乔布斯倒是非常羡慕Kindle在商业模式上的成功,而准备在读书应用上抢Kindle的一杯羹。也有人认为从此看书的人都会拿iPad到iBook Store上去买书看书,而不会再用Kindle到Amazon上去买书看书。其实,从前面的分析可以看出,笔者对此颇不以为然,因为iPad的目标用户不太会是原本就看书买书的那批人。你难道会希望看到一大批年轻人因为有了iPad后,会花大价钱去iBook Store去买书看?拜托,他们可能早就不看书了,对他们来说,未来什么是书,都可能需要重新定义的了。而对笔者而言,也实在想不出可以在亮晃晃的屏幕上忍受着刺眼的苦痛安安静静地看上几小时书。 那么如果书的应用未来一般般的话,iPad能干嘛呢?上网?这个对,乔布斯在发布会上重点演示的就是这个。但上网的事手机也能干得不错,并且还支持flash。办公?凭触摸屏,凭那个软键盘?除了看,恐怕iPad处理公文的能力还比不上乔布斯所嘲笑的上网本吧。因此你看,不是iPad打败Kindle的问题,而是连我们都担心起iPad能干嘛。当然,对于这一点不用太过担心,乔布斯应该还是胸有成竹的。他在百忙之中悠哉悠哉地去参加了奥斯卡颁奖礼,这是否给我们有所暗示呢。 传统的媒体,音乐就让乔布斯的iTunes给整成数字的卖了,书让亚马逊的Kindle给走通商业模式了,还缺什么?对了,视频!除了youtube, hulu等针对PC客户端的视频分享网站,针对便携视频消费终端的版权视频消费模式一直没走通。从iPad的产品特性与能力,完全能承担这样一个任务。带宽?这个视频消费最大的技术障碍在3G与4G的时代,在老美这儿到处wifi热点的环境条件下,似乎也不成为啥问题。我们反过来想,也许iPad就为了这个商业模式的成功而故意不好好做一个HDMI接口的吧?从而保护好下载到iPad上的视频资源。因此笔者大胆猜测,未来iPad在商业模式上的成功切入点很可能是视频,而不是图书。iPad与Kindle在商业模式上会有所类似,但完全是两个方向。这叫五不争。 当然说完了这么多不争,不是最后要与人争他们的争不对。而是希望提供更广泛的视角去看问题。 对于出版业者来说,iPad与Kindle都是用户终端中的一种而已,我们不要过多关注它们两个之间的争与不争。而是要考虑如何利用好这些用户终端来抓住最终用户。在书的有生年代中,在传统书籍向电子书的商业模式转换中,我们没有必要太过关注iPad与Kindle之间谁赢谁输的问题,可能更重要的是平台,是通路、平台的销售能力。我们要盯住的不是iPad与Kindle,而是iBook Store与Amazon.com。假设Amazon.com最后在这样的争斗中能占得上风,我们只要和它进行合作,而根本不用关注用户是拿Kindle阅读器,或是iPhone的Kindle App,或是Kindle for PC来阅读。 就象贝佐斯所说的,Kindle阅读器与Kindle书是两种不同的生意。而出版业者,更应该关注的是后者。
无题
如果当下的日子觉不得轻松、快乐,那么就试着从以前的日子去发掘,因为不能让自己忘了那些感觉。所以打算回头整理从前的照片,写从前的游记。在国内走的长线,从来没写过完整的游记。那些地名和故事也快要忘记了。不能忘,不想忘,不要忘。。。。 也不能忘了写字的感觉,虽然从来都未擅长过。不久前还被duck嘲笑了一把没理解她说的中文,呵呵,其实我对英文的理解也没进步多少。 从玉树开始。 西部那一片广阔的土地,我虽有心想要走遍,却不知何时能实现。结古那个小镇,却是我确确实实曾经到过的地方。所以看到玉树地震的新闻时,我有些惊讶,大概因为这种虽不太相干却是有过的联系。我把当年的照片在facebook上贴了出来,想告诉大家那是一块多美丽的土地。可是又能怎样?这样想的时候,觉得心里空空洞洞。 玉树的地震,似乎有了汶川地震在先,人的情感就钝了一些。也或者新闻里人为的残忍的事情越来越多,天灾下的疮痍与人心里的黑暗,哪一个更让人心寒,竟有些无法回答。
乱语
偶尔我一个人背着仪器在森林里边走边想挑战一个女人三十岁后的体力和胆量极限绝非我来美国读博的目的而后一场意外让我不得不在课后赶回家煮菜然后奔往医院黑夜的返家途中又想挑战一个女人三十岁后的心理承受和耐心绝非我来美国生活的目的不要问我是什么意外也无须为我担心我一切都好谢谢你们我一直都感谢的回想过去了的三十年抛去那些所谓懵懂的少年时光再想以上这一切非我来美国的目的却大概已经从最初的不自觉到而今的有意识地成为了我此生的意义有些事情对比来看是有趣还是无奈很难说清曾经我太小而今我太老似乎我一直都在错位里于是有些怀念曾经被宠着的一段日子只是岁月这种事大概就是用来怀念的因为没有谁真的能够停留其中